凡例一、本选编是民国十年刊印的《江西卢氏通谱》的选编,所以文字、编排依旧,必要时加括号注释。竖排则改横排。 二、《唐表》四房十世各祖,凡无后,无职者列入。世系总表则一律收集。 三、原《通谱》所用县名,有些已经更改,故以《地方志编辑手册》所载《江西分县沿革简表,加以对照,详见49——50页。 四、各基祖开基地地各,《以各县地名志》为据,进行注释,但不完全。 五、外辑,非〈能谱〉所载,注明出处,以备查考。福建省永定县《范阳卢氏族谱》简称《闽谱》。广东省和平县《卢氏族谱》,简称《 粤谱》。《江西卢氏能谱》,简称《赣谱》。 六、公至宗泰公五十一代远祖人名录,及族宦歌中各祖名后有见XX页字样,即其事略见本选编之XX页。 七、族宦歌列祖名下加横线,如植公。 八、各祖世系、事略各谱有异,均录之供考证。 九、公历用阿拉伯字,农用汉字。